为全面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,及时统一思想、交流情况、沟通信息、推动工作,切实提高工作的计划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,特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。
一、会议时间与形式
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,由校纪委书记主持(校纪委书记因事不能主持,可委托校纪委副书记或其他同志主持),主要以座谈会形式举行。
二、参会人员
学校全体纪检监察专职干部。根据工作需要,可邀请或扩大会议对象。
三、会议内容
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,总结交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;传达学习上级党委、纪委和学院党委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;分析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;研究讨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等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。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会议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与会,须及时向主持人请假。
2.参会人员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必要时应拟好发言提纲(发言要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),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。
3.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,凡涉及的保密内容不得向外泄漏。
4.会议要做好详细记录,作为本部门履责记实的重要依据。
中共400全讯白菜网纪律检查委员会
二0一九年三月十二日